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典型问题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典型问题。
乳山市方正投资有限公司党员梁言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2013年5月至2014年9月,梁言岗在恶势力犯罪集团主犯胡某某的带领下,为索要欠款,将张某、胡某某、马某等强行拘禁并进行殴打、侮辱;2014年4月至2014年10月,梁言岗在胡某某的指使下,伙同他人或自己多次到乳山市金苹果小区、久久发商城等地,随意殴打他人,或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或强拿硬要、任意损毁财物,或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破坏社会秩序。梁言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临港区汪疃镇红石头村村委会原主任周军非法拘禁案。2015年12月31日,周军因经济纠纷伙同于某等人对徐某某进行殴打,并强行对其进行拘禁;2017年7月16日,周军因索要欠款伙同于某等人对于某某进行殴打,并强行对其进行拘禁。周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报指出,以上两起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党性观念丧失,忘记初心,肆意妄为,严重背离党的宗旨,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党群关系,影响恶劣,必须严厉查处、坚决惩治。全市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意识,严守党纪国法底线,坚决与涉黑涉恶问题划清界限,切实做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通报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综合施策,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监察,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下狠手,既严厉打击面上看得见的罪行、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又要坚决打掉躲在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要严格落实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要将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快速处置,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以铁面执纪的实际成效实现对黑恶势力的有效遏制,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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