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骗项目款 合伙发不义财 |
近日,因滥用职权与不法商人“抱团”骗取国家惠农补贴,福建省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原副局长应建翔、李家乡畜牧兽医水产站原站长罗周桂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后,此二人被依法处以刑罚;该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畜牧站原站长李桂贤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生猪养殖个体户李春生、李春海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了解,2016年11月,清流县纪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有关工作人员对高额生猪养殖补贴进行专项督查,却发现该县春兰生态养殖公司在领取国家有关补贴后,并没有继续进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经营;更令人诧异的是,根本找不到获得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的旺隆农渔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这里面一定有猫腻!县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查处了应建翔等人的违纪问题。
调查组在调查中发现,在同事朋友的印象中,应建翔曾是一个为人敦厚、工作务实的“老实人”,从一名普通的乡镇干部一步步走到畜牧兽医水产局副局长的领导岗位。
但这位“老实人”在分管“油水”颇多的畜牧养殖项目申报、验收工作后,却变了。“总觉得有权不用,过期就作废了。”正在应建翔找寻“钱途”之时,机会悄悄来临。
清流县春兰生态养殖公司计划申报国家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项目,但由于公司的养殖场地面积小、养殖规模不足,无法达到申报条件。该公司负责人李春生便通过李桂贤找到了应建翔。
“应局长,这事还需要您多多帮忙!”饭局上,李春生请求应建翔给予“特别照顾”,“您放心,只要您帮忙,无论补贴能不能批下来,都不会让您吃亏!”
最终,应建翔安排李桂贤按照申报标准为春兰公司“量身定做”虚假申报材料。
在项目验收期间,作为验收组长的应建翔毫不犹豫地在项目审批书上签下了“合格”二字。春兰公司也因此在不具备项目资金申报资格的情况下,顺利通过了省、市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列入项目储备,使该公司在2012年至2013年间骗取国家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项目资金60万元。
事后,李春生从60万元补贴中取出8万元,作为项目申报资金,送至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应建翔从中渔利。
春兰公司的“成功”引起了李春生的同乡李春海的关注,让他打起了“空手套白狼”的主意。随后,李春海与李家乡畜牧兽医水产站站长罗周桂共同注册了清流县旺隆农渔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打算用这个公司申报国家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项目。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而这场“东风”正是分管全县畜牧养殖项目申报、验收工作的应建翔。
“应局长,您是分管领导,之前一些公司规模不达标也都照样拿到了补贴,这次我们自己注册公司申请补贴,肥水不流外人田呐!”罗周桂滔滔不绝地说,李春海则在一旁连连点头附和。就这样,应建翔点头答应了。
说干就干!应建翔做“靠山”,罗周桂做具体执行人,旺隆农渔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虽然没有建设养猪场,却在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过程中“一路绿灯”。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在2010年12月项目初审和2013年4月的项目验收时,李桂贤竟在应建翔的示意下,将验收组带至他人的养猪场进行验收。
最终,通过一系列弄虚作假、偷梁换柱式的操作,旺隆公司顺利获得上级补贴80万元,应建翔、罗周桂、李春海将其中52.5万元私分,其余资金用于项目申报费用。
“这是一起典型的内外勾结套取国家惠农补贴的违纪问题。”清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孝秉说,3名党员干部在惠农项目补贴资金管理上,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掌管项目申报、审查、验收等“一条龙”环节,隐蔽性高,其危害更甚于“虎”,必须严肃查处。(王圣荣 张祥经 中国纪检监察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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